于洪伟
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。1993年7月,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察系,获得法学学士学位,毕业后任职于哈尔滨市公安局;2003年7月,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院,获得法学硕士学位(刑法专业);2006年7月,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,获得法学博士学位(刑法专业)。
社会职务
任教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,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,刑事法律理论功底深厚,刑事辩护经验丰富。
业务领域
刑事辩护
代表案例
深圳快播公司被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
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。1993年7月,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察系,获得法学学士学位,毕业后任职于哈尔滨市公安局;2003年7月,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院,获得法学硕士学位(刑法专业);2006年7月,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,获得法学博士学位(刑法专业)。
社会职务
任教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,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,刑事法律理论功底深厚,刑事辩护经验丰富。
业务领域
刑事辩护
代表案例
深圳快播公司被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